中华周易联合会基层分会管理条例

时间:2022-10-26 作者:admin 点击:171次

中华周易联合会基层分会管理条例
 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使中华周易联合会这一庞大的学术体系能够健康、稳定的发展,
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本条例专门针对中华周易联合会各基层分会及周易研究所
第二章 分会
第三条 办会方针
        遵循中国共产党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文化方针,不排除不同
的民间流派和异己的学术观点。只要热爱周易文化、热爱周易事业
的人士均可参加,在人类社会高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,把周易文
化积极推向现代化、科学化、实用化。
第四条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指导思想
        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为指导思想,以“自强
不息,厚德载物”为理念。广泛联合国际国内热爱周易科学、从事
周易事业和实践应用周易的专家、学者,共同将周易这项古老的科
学文化遗产,进行深入、细致地挖掘、整理、归纳、研究,不断充
实和完善周易的文化内涵,渐进提高周易的科学实用价值。
第五条  申请条件
一、分会的成立是由当地的周易专业工作者或周易爱好者、或热心于传统文化事业的人,至少要三人以上组成团体,自愿向联合会呈递书面申请。
二、拟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等人选,
三、申请人有专门或共用的会址办公室。
四、申请人拥护联合会的章程,维护联合会的名誉,自愿参加联合会的各项活动,积极发展会员。
第六条  审批步骤
一、联合会接到书面申请后,按照相关规定将要对申请人所在的地域进行审核,认定该地域没有我会的同级分会方可。
二、     由联合会的主管部门组织宣传部对申请人成员逐个审核,认定申请人懂得周易知识,热爱周易事业,具有奉献精神为宜。
三、申请人自愿全额交纳团体会费。
第七条 颁发证牌
一、     各项审批完结之后,由组织宣传部拟定分会证书、证牌和分会会长的《聘任证书》、证牌。
二、     《聘任证书》、证牌由联合会办公室负责制作和邮寄。
三、     分会接到一些列的证书和证牌之后,即刻可以在当地悬挂、宣传和使用。
四、     一系列证书和证牌为暂时借发。到下发当年的年会上,分会领导要将证书和证牌带到会场,在大会颁发证书的程序上,由联合会会长亲自宣读成立分会的文件,然后由会长或副会长亲手发给新成立分会会长及各个成员,并在大会上与联合会领导合影留念。此后,联合会才能正式在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宣传、推广该分会的成立。
第三章       机构设置
第八条 分会机构,拟定设立会长1人,执行会长1人,副会长5人,会长
助理1人,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7人,理事若干。
 
第四章 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副会长
第九条 会长
分会会长的职位,采取个人书面申请,联合会审核聘任的任用制度。每届任期三年,可以连任。会长负责分会的全面工作。会长因事不能行使职权时,由会长授权的执行会长或某副会长代行职权
第十条 执行会长
执行会长是由会长提名,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,申报联合会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而产生。在会长的领导下,执行会长负责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,组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会议
第十一条 副会长
分会的副会长是由会长提名,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,申报联合会常
务理事会审核批准而产生。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,按照个人分工行
使其职责。
第五章 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理事
第十二条 秘书长
分会秘书长由会长提名,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由全体理事选举表决,再申报联合会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而产生。秘书长在会长的领导下,督促、组织、检查会员大会、会长办公会决议的实施情况,并及时向会长办公会通报。
第十三条 副秘书长
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,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而产生。副秘书长在秘书长的领导下,协助秘书长组织各项会议的策划和召开。开展分会的办班讲座和教学培训工作。对理事的人选提出初步建议,提请理事会审批。
第十四条 理事
理事是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名,从会员中产生。会员晋升理事,
要换发《理事证》。理事的职责是协助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工作,
组织维护分会的各项活动,负责本会会员的发展、吸收、管理、考
核等工作。
第六章 周易研究所
第十五条地市级以上的分会在工作需要时,可以在分会之下设立周易研究所
(县级分会之下不设周易研究所)。
第十六条周易研究所必须隶属于当地分会。其地域划分以政府的行政区域为
准。其工作范围和运作模式由其主管分会按照联合会的办会的方针
和宗旨为其制定和安排,联合会只负责宏观管理。
第七章 会员
第十七条凡热爱易学文化,从事周易事业,承认本会章程,并具有一定的学习、研究和实践能力的个人,均可申请入会。
第十八条会员入会后分要颁发《会员证》
第十九条会员入会要按时交纳会费
第二十条会员入会办法:
一、本人写书面申请。
     二、必须由两名会员或一名理事以上的学会领导(含理事)介绍。介绍人
要对其品行、学术和道德担保,一年内若会员被开除,其介绍人承
担相应责任。
三、分会将要对申请人进行道德品行和专业学术进行考核,其原则是:
    品端行正可无术,
有道无德不开门。
德才兼备委重任,
宁缺勿乱队伍纯。
     四、党政机关干部、现役军人和高级知识分子可优先入会。
     五、集体入会。三人以上的会员前来入会,叫做集体入会。凭会员证可以免费获得分会老师的咨询服务三次,即:起名或改名一次(指个人姓名),预测一次,风水问题口头咨询一次(指不需要到现场去的简单问题)。
第八章 附则
第廿一条《中华周易联合会基础分会管理条例》系中华周易联合会常务理事会制定。
第廿二条本《条例》由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分别审阅通过。
第廿三条本《条例》的最高解释权属中华周易联合会常务理事会。

回到首页